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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1-22
 

投诉电话:2334553

房屋所有权登记
房屋共有权登记
房屋他项权利登记
房屋注销登记
私有房屋转让
单位房转让
经济适用住房转让
商品房转让
办理《房屋租赁证》
物业公司资质审核(批)
公有住房出售审批
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审批

公有住房有限产权向全部产权过渡审批
1、办理程序
(1)收件;
(2)受理审核;
(3)填制表格;
(4)审批。
2、申报材料
提供以标准价购房的个人《房屋产权证》。
3、政策依据
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搞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改[1999]43号。
4、承诺时间:即办
5、承办单位:许昌市房产管理局房改综合科
6、咨询电话:26200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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