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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1-22
 

投诉电话:2334553

房屋所有权登记
房屋共有权登记
房屋他项权利登记
房屋注销登记
私有房屋转让
单位房转让
经济适用住房转让
商品房转让
办理《房屋租赁证》
物业公司资质审核(批)
公有住房出售审批
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审批

经济适用住房转让
1、办理程序:
(1)受理;
(2)审核。
2、申报材料:
(1)市政府批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文件;
(2)职工夫妻双方未享受过房改待遇的证明文件;
(3)夫妻双方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低收入水平的证明文件;
(4)购房发票及复印件;
(5)房屋所有权总证;
(6)经济适用住房购销(买卖)合同;
(7)购房人身份证及合法有效身份证件;
(8)开发公司的有关证明材料;
(9)属回迁户的须提交拆迁安置协议;
(10)本市城镇户口;
(11)购房人所在单位或街道的有关证明;
(12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。
3、政策依据:
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;
(2)《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》建设部令第96号修定。
4、收费标准:每平方米3元。
5、收费依据: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、建设部计价格〔2002〕121号《国家计委、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。
6、承诺时间:2个工作日
7、承办单位:许昌市房地产交易租赁管理处
8、咨询电话:29680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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