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|
 |
| 局长:杨上昕 |
书记:张喜中 |
 |
 |
| 副局长:姚耀山 |
副局长:刘建伟 |
许昌市房产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副县级事业单位。行使全市房产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。其主要职责是:负责全市房产行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,研究制定本市房产行业的相关政策和发展规范;负责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;制定全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中长期规划;负责市区廉租住房建设、分配、管理工作。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管理;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及它项权证;负责房产评估和房屋测量的管理工作;统一管理全市房产产籍档案;负责管理全市房产市场、房产转让、买卖、租赁、抵押、交换、赠与等交易行为;负责全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商品房预售登记管理工作;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,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批、业务指导和年检工作;指导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备案工作。负责直管公房产权产籍和经营管理工作。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;承担城市危房监测和市直管公房的管理和修缮工作;负责装饰装修行业施工管理工作;负责房产管理及住宅发展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;编制住宅建设科技进步规划,计划并指导实施;系统综合统计工作,负责对各县(市、区)房产管理及房改工作的指导、协调。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许昌市房产管理局职能部门健全,局机关内设科室有:行政办公室、党委办公室、法规监察科、人事教育科、房产管理科、房产市场管理科、房改综合科、物业管理科。二级机构有:房屋交易租赁管理处、产权产籍监理处、国有公房管理处、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。
办公地址:许昌市建设路中段286号
|